首次备案指引 |
如您的主体(个人或企业)和域名之前都未备案过或者备案记录已经全部注销,请参照本文指引进行首次备案操作。 操作步骤1、登录官网控制台,输入账户及密码进行登录 2、登录官网控制台,左边框栏点击网站备案,选择开始备案,在页面中选择备案类型—首次备案 3、填写主体信息
填写好主体信息,点击“确认主体信息,下一步” 4、填写网站的信息
如企业或单位备案,网站负责人的信息,如果直接是法人作为网站负责人,则以勾选同主体负责人的信息;如果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,填写网站负责人的信息即可 填写好网站的信息,可以点击“确认网站信息,下一步”;如果需要同时备案多个网站,可以进行点击文字“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信息”,重复操作填写网站信息页面即可 5、上传相应的附件资料 按照备案所需的电子版资料上传备案资料,每个省份的要求会有所不同,详细要求请阅览各省份备案规则进行查询 企业备案:附件中必须上传的备案附件有5个,分别为: ①主体单位有效证件(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,不能是黑白复印件) ②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(法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) ③网站负责人证件(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) ④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提供腰部以上不可戴帽子或眼镜,双手垂立的幕布半身照) ⑤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必须网站负责人处签字并盖企业公章) 个人备案:附件中必须上传的附件有2个,分别为: ①主体单位有效证件(备案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) ②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提供腰部以上不可戴帽子或眼镜,双手垂立的幕布半身照) 域名证书(仅限江苏、湖南、陕西、福建、新疆、吉林、云南、上海省份备案提供,其他地区可不提供) 上传完整所有的附件资料,选择“确认附件信息,下一步”;如果网站信息还需要进行修改,则可以进行选择“上一步”,修改网站信息 6、确认备案信息,提交备案进行内审 7、提交备案信息之后,可以看到备案进度为“等待内审”,如果备案信息填写错误,已经提交内审,可以点击撤回按钮,撤回备案信息进行修改,修改好备案信息可以重新提交进行内审 8、我司备案人员进行备案信息初审(1~2个工作日),初审通过之后,备案进度会变成“内审通过”,内审通过之后,请保持座机和手机的畅通,接入商和管局都会核实备案信息真实性,备案中的域名,备案期间保持关站的状态即可 9、内审通过后,我司备案人员会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管局,提交到管局之后,部分省份需进行短信核验,核验通过之后,等待管局审核,备案进度变成“管局审核中”,管局审核时间一般是1-20个工作日内审核,请耐心等待管局审核 注:工信部要求天津、甘肃、西藏、宁夏、海南、新疆、青海、浙江、四川、福建、陕西、重庆、广西、云南、山东、河南、安徽、湖南、山西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湖北省市为手机号码短信核验试点省份。用户需完成短信验证后,备案申请才能成功提交管局审核。其他省份暂无短信核验要求。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核验码,并根据短信提示登录备案所在省份管局网站完成核验。 有关短信验证更多详情和操作步骤,参见备案短信核验文档。 10、备案成功 备案进度变成“管局审核通过”,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;网站开站之后,请将正确网站备案号和当地管局的查询链接放置于备案首页页末 |